中国台湾现行商标相关规定主要基于2016年11月30日修订、2016年12月15日生效的所谓“商标法”。“台湾行政院经济部智慧财产局”统一鱼责管理商标事务,官方语言为中文。商标专用权需要通过注册取得。商标注册不是强制性的,但为了保护商标或进行续展,就必须依法登记注册。中国台湾地区商标注册采用“申请在先”原则,但某些情况下,也可以以“在先使用”主张商标权。对大陆申请人来说,中国台湾地区商标注册需要单独申请。
目前,“台湾经济部智慧财产局”采用尼斯分类第11版的商品和服务描述,但该地区有自己的分类群组和商品,可接受一表多类申请。中国台湾地区可注册为商标的要素有:文字、图形、记号、颜色、立体形状、动态、全像图、声音等。
若申请人不在中国台湾地区居住,须委托本地区专门的代理人办理。商标申请所需的基本材料为:
1.商标图样;
2. 类别及具体商品项目;
3. 申请人名义及地址;
4. 委托书(签字盖章);
5.若声明优先权的,需提供优先权证明文件。
申请注册中国台湾地区商标的主要流程为:申请一审查一核准一发证一公告。申请递交后1周左右受理。“台湾经济部智慧财产局” 先进行形式审查,主要审查申请要求和分类信息是否符合规定,若不符合规定,将发出补正通知书;若符合规定,审查员将对商标进行实质审查,包括对商标显著性、是否违反禁注禁用条款和是否与在先商标形成冲突的审查。审查不能通过的会下发驳回通知书并要求申请人在驳回通知书载明的时限内予以答复。实质审查通过后就会发出核准通知并要求申请人缴纳注册费。若按期缴纳注册费,则会颁发注册证,同时会安排公告。
公告日起3个月为异议期,任何利益相关人或在先权利人均可提出异议,提异议的理由主要有:
1.与在先商标冲突,如:拥有在先的注册商标;
2.商标缺乏显著性;
3.商标具有不良影响;
4. 恶意注册;
5.与在先其他权利冲突,如:商号权、外观设计、版权、人名等。
公告期内无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注册才正式生效;顺利的情况下,中国台湾地区商标注册需要10~12 个月;如不顺利,遇到驳回或异议,时间将会延长,可能耗时2~3年。
中国台湾地区商标注册后 10年有效,有效期自注册日起算;到期日前6个月内可以办理续展,宽展期6个月;续展有效期10年。
平克曼全球商标检索网址:点击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