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现行商标法规主要基于2001年4月12日颁布的《商标条例》。巴基斯坦知识产权组织注册处统一负责管理商标事务,官方语言为乌尔都语、英语。商标专用权需要通过注册取得。商标注册不是强制性的,但为了保护商标或进行续展,就必须依法登记注册。巴基斯坦商标注册采用“申请在先”原则,但某些情况下,也可以以“在先使用”主张商标权。
巴基斯坦是《TRIPS协定》《巴黎公约》和《WIPO公约》等国际知识产权条约的缔约国,也是《马德里议定书》成员国,商标注册可通过“单国注册”或“马德里国际注册”方式办理。
目前,巴基斯坦官方采用尼斯分类第11版的商品和服务描述,不接受一表多类申请。巴基斯坦可注册为商标的要素有:文字、名称、图形、数字、颜色组合等。
若申请人非居住于巴基斯坦,须委托本国专门的代理人办理。商标申请所需的基本材料为:
5.如需声明优先权的,则提供优先权证明文件及其翻译件。
申请注册巴基斯坦商标的主要流程为: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准——发证。申请递交后官方先进行形式审查,主要审查申请要求和分类信息是否符合规定,一般2周左右完成受理。受理后将对商标进行实质审查,包括对商标显著性、是否违反禁注禁用条款和是否与在先商标形成冲突的审查,审查通过则予以公告;审查不能通过的则会下发驳回通知书并要求申请人在驳回通知书载明的时限内予以答复。
5.与在先其他权利冲突,如:商号权、外观设计、版权、人名等。
公告期内无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异议期结束后即可获准注册并颁发注册证。顺利的情况下,巴基斯坦商标注册需要2~3年;如不顺利,中途遇到驳回或异议,时间将会大大延长。
巴基斯坦商标注册后10年有效,有效期自申请日起算;到期日前6个月内可以办理续展,宽展期也为6个月;续展有效期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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