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基本概念
1.什么是商标类别(分类)?
世界各地的商标局使用尼斯分类将商业产品和服务划分为定义的类别。当您申请商标来保护您的品牌时,您必须确定您认为最能描述您的业务活动的类别。
世界各国在尼斯国际分类下标准化了45个类别(34个产品类别和11个服务类别)供国际使用。
这些类别对所有已知的产品和服务进行分组。 如果需要,您可以在多个类别中注册同一商标; 例如,您可以在第9类计算机上注册商标iPone,并在第3类化妆品上注册相同的商标。
商标保护仅适用于您指定类别内的商业用途。 因此,在不同类别开展业务的两个实体有可能使用相同或相似的商标,并且每个实体在各自类别中享有充分的商标保护。如果您认为保护范围应扩大到包括多个类别,您可以选择多个类别来开展业务。
您可以使用此商标类别搜索工具搜索您的商标类别。(https://www.pinkeman.com/sbfl/)
2.我必须指定产品和服务吗?
是的,您必须指定才能申请商标。商标局无法接受过于描述性或通用性的商标。 例如,您不能为汽车注册术语“CAR”。 您也不能注册与其他商标类似的商标。 例如,您不能将HAMASON等商标注册为在线书店,因为它与AMAZON品牌名称相似。
如果您不知道哪个或哪些类别最能保护您的商品和服务,我们建议您与平克曼(PINKEMAN)知产的专业顾问进行充分沟通。 我们经验丰富的顾问将审查您的产品或服务描述,并将其与最适合您的业务活动的类别相匹配。
3.什么是优先权以及如何使用优先权申请商标?
优先权要求是根据《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 4 条规定的一项条款。
它使您作为已提交商标的所有者,可以使用首次申请的生效日期在任何公约签署国提交后续商标申请,前提是您在原始商标申请后的六个月内提交后续申请。这意味着,如果您在加拿大申请商标,五个月后,您可以使用加拿大申请的生效日期在法国申请商标。
我们强烈建议您在基本申请后尽快提交附加申请。许多国家对要求优先权所需的文件类型有严格的要求(有时包括原始申请的公认证和翻译)。
4.如果在商标申请过程中出现公告期异议或被商标局拒绝怎么办?
商标检索的目的是评估异议和反对的可能性。如果在申请商标的过程中遇到异议或被拒绝,平克曼(PINKEMAN)知产会依靠经验丰富的商标律师来指导您采取适当的行动。
在接到审查意见通知书或异议通知后,我们努力:
-尽快向您传达如何应对异议的详细信息;
-包括下一步的步骤和可能遇到的问题;
-监控截止日期并告知准备和提交回复的费用(遇到商标异议或被拒,需要根据本次案件的难度及商标局的规定来收取律师费和官费)。
5.提交优先权的商标申请是什么意思?
优先权要求,通常称为公约优先权,是《巴黎公约》中概述的一项条款。该规定使申请人能够在首次申请后六个月内在任何成员国寻求商标保护,同时保留初始申请日期。该机制为申请人提供了在巴黎联盟所有成员国注册商标的优先优势,简化了国际商标保护的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