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现行商标法主要基于1983年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该法最近一次修订是在2019年4月23日,并于2019年11月1 日开始施行。国家知识产权局承担中国大陆范围内的商标注册与管理等行政职能,官方语言为中文。商标专用权需要通过注册取得。商标注册不是强制性的(烟草除外),但依法登记注册的商标 能获得更加强有力的保护。中国商标注册采用“申请在先”原则。
中国是《巴黎公约》《尼斯协定》《WIPO 公约》《新加坡条约》《TRIPS 协定》等 国际知识产权条约的缔约国,是《马德里协定》和《马德里议定书》的成员国。这些 国际条约为中国籍申请人的国际商标保护提供了便利,但在国内需要商标保护时只能 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注册。
目前,中国采用尼斯分类第11版的商品和服务描述,接受一标多类申请。中国可注册为商标的要素有:文字、图形、字母、数字、颜色组合、三维标志、声音及上述要素的组合。中国籍申请人在办理国内商标申请时,既可以直接到商标局申请,也可以委托有资质的国内代理机构办理。商标申请所需的基本材料为:
1. 商标图样;
2. 具体类别及商品 / 服务项目;
3. 申请人名义及地址;
4. 资质证明复印件(如: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执照)。
申请注册中国商标的主要流程为: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准—发证。申请 递交后官方对申请进行形式审查,3~6 周完成受理、下发受理通知书;之后将进行实质审查。形式审查主要审查申请要求和分类信息是否符合规定等;实质审查包括对商标显著性、是否违反其他禁注禁用条款和是否与在先商标形成冲突的审查。审查不能通过的将会下发驳回通知书,申请人有权在驳回通知书载明的时限内申请复审,实质 审查通过的,则将会安排公告。
公告日起3个月内为异议期,针对缺乏显著性和违反禁用条款的商标,任何人 均可提出异议,针对侵犯在先权利的商标,相关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提出异议,因此异议的理由主要包括:
1. 商标缺乏显著性;
2. 商标违反禁用条款,如商标具有不良影响;
3. 与在先商标冲突,如:与他人的在先注册商标或者在先申请商标冲突;
4. 抢注在先使用并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商标;
5. 侵犯其他在先权利,如:商号权、外观设计、版权、人名等。
公告期内无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可获准注册并颁发注册证。顺利的情况下, 中国商标注册需要1年左右;如不顺利,中途遇到异议或驳回,时间将会大大延长。
中国商标注册后10年有效,有效期自注册日起算;到期日前12个月内可以办理续展,宽展期为6个月;续展有效期10年。
商标注册后的无效或撤销申请,一般可根据《商标法》规定的下述理由提出:
1. 违反《商标法》规定的,如:丧失显著性的;
2. 与他人在先商标或其他在先权利冲突的;
3. 商标注册后无正当理由连续3年未实际使用的,任何人可申请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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